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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咨询必须讲真话

更新日期:2024年6月8日 大字 小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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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青 夏青说绿 2024-06-08 14:38 

专家咨询必须讲真话——南通金光项目有感

        近期,参与南通金光200万吨纤维素即制浆造纸项目专家咨询任务,关键点是2011年修订的《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有“禁止在淮河流域新建制浆造纸企业”的规定,此项规定是否适用金光项目?

        金光(如东)基地一期年产78万吨生活用纸(已建),二期年产126万吨生活用纸(待建),三期拟建年产200万吨天然纤维素项目,总投资450亿元,是印尼公司响应一带一路倡议、构建中印尼命运共同体的重要战略布局。也是中国唯一世界级的造纸制浆行业双碳双控制度示范项目。

        项目的技术经济可行性论证报告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均应明确回答淮河治污条例禁示此项目建设的规定是否适用问题。事实是没有回答,却要等待政府官员回答。这使我想起三年前,国务院成立南水北调后续工程专家咨询委员会,国务院副秘书长逐个找我们这些受邀专家签字承诺“讲真话”的情景,真切感受中央要专家“讲真话”的需求。现在看到南通金光项目技术经济论证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官方表态的现状,我更加懂得作为咨询专家关键问题“讲真话”对政府决策的重要性。

        真话一:淮河条例禁止的是小造纸和草浆落后产能

        我是当年环保和水利联合编制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的负责人之一,当时任务很明确,落实时任国务院总理李鹏的指示,2000年实现淮河还清。由于当年淮河流域工业污染排放量占70%,其中无碱回收和黑液提取的小造纸厂和草浆项目占比较大,无最佳实用处理技术,决定实行“关、停、禁、改、转”五字方针。为此规划在落后工业设备淘汰指标中明确规定“年产5000吨以下造纸厂的化学制浆设备,年产10万张以下规模皮革厂等应在1996年6月30日之前淘汰。”由于需要政府领导淘汰任务,国务院在批复规划行文中,特别明确条例在贯彻“关、停、禁、改、转”方针中的导向和监督作用。至2000年,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就从工业结构调整转向全部污水进城市污水处理厂的长期攻坚工作。

        真话二:造纸制浆行业需要攀登新高度示范

        与20年前相比,造纸制浆行业木耗由吨浆2-2.5吨降至1.85-2.05吨;水耗由吨浆150-300吨降至18-30吨;废水COD排放量减少99%以上,减污效果极为突出。遵照生态文明建设新时代绿色、低碳、循环的发展要求,造纸制浆行业要从“关、停、禁、改、转”向绿色新质生产力登攀,争取让造纸制浆行业摘掉耗材、耗水、耗能大户的帽子。2021年耗材水平,年浆液消耗量1.1亿吨,使用2.1亿吨木材(5吨木材≈1吨浆)、2000万吨的风干非木材、7000万吨的废纸;新鲜水消耗约28亿m³,用水总量140亿m³,循环回用率~80%;使用标煤约1.3亿吨,电约127亿kW·h。极需这个行业攀登减污降碳新高度,深入贯彻总书记指示的中国将进入碳排放双控制度新阶段,为中国造纸制浆行业实现单位产品碳排放强度和碳排放总量双控制度创建示范。

        真话三:金光项目是支持对象不是禁止对象

        金光项目多处体现行业新质生产力的创新、登攀,均应大力支持。

        金光项目主要利用进口和少量本地桉木、相思木木片为原料,采用低固形物连续蒸煮方案,经筛选、洗涤、氧脱木素、ECF中浓漂白,生产漂白硫酸盐阔叶木浆。同时,配套设置碱回收系统,对制浆车间产生的黑液进行蒸发、燃烧、苛化处理后,实现碱回收率≥98%,燃烧产生的高压过热蒸汽进行发电和供气,碱回收炉热效率≥72%,体现全流程减污降碳。全自动木片堆场、高效洗浆机、碱炉智能化吹灰、机器人清理残留熔融物、石灰窑采用木屑气化、漂洗工艺负压回收臭气等措施均为亮点。

        项目体现全生命周期降碳,包括:连续蒸煮、高效洗滌、漂白化学品低用量;浆𠂆废水供纸厂和自身循环使用:深度脱木素蒸煮,低温节能;封闭筛选与洗滌工艺革新,黑液提取率大于99%;ECF漂白新工艺降15%COD产生量;全系统余热回收,外购能耗减少50%以上;碱回收炉实施余热发电,总体碳排放量每年减少6500吨。额外产出高品质微晶纤维及木质素,显现生态价值。

        真话四:正确理解条例适用性才能正确执行条例

        2011的条例需要根据2012年开启的生态文明新时代要求予以修订,有关禁止规定更可以行文废止。以下四个具体因素直接影响金光项目是否适用条例第22条:

1、地理边界

        需要依据2011年条例颁布时间时实际存在的地理边界。金光项目系2016年后围垦而成的占地,因无另行行文明确,则适用条例无依据;

2、执法范围

        依据占位地点和排污去向两个因素组合,二因素占一,则属于执法范围,本项目排污去向与占地均非条例所定淮河流域,则执法范围亦不适用条例。

3、水系联系

        由于是流域性质条例,管理范围必须明确与流域内自然水系有无水力联系,这是产生水域污染后果的前提条件,本项目无与淮河流域水力联系,仅与海域响应,应执行海域保护条例,非淮河流域条例。

4、发展要求

        不能机械理解2011年禁止项目规定。要深入分析禁止项目对区域经济发展的正面与负面作用,属于黑色生产力的坚决禁止,属于新质生产力的则应全力支持,本项目属于后者。

真话五:环评报告必须有责任担当

        国内环境保护与温室气体控制的预防体系关键环节是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上述所有真话是否属实,全部应由第三方评价单位辨别真伪。

        环境影响评价任务承担单位要勇于担当,并对历史负责。要求针对项目设计、建设、运营三个阶段可能产生的正面负面环境影响均应就影响范围、历时、强度三个要素给予量化评价结论。正面影响可增加项目必要性和生态价值的权重。负面影响必须提出防治对策,做到预防为主、生态优先。

        涉及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第22条要求的适用性分析,报告书可以从条例禁止项目当初目的、行业发展变化、双碳双控新要求、金光项目落地前景等方面就22条已无现实意义阐明法规适用性观点,待有关部门提出决策意见。环评报告可直接应用国家和江苏省2011年后颁布的有关海洋保护条例作为编制金光项目环评报告书的依据。

        环评报告书若能全面理解生态保护红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质量底线对双碳双控的保驾护航作用,就一定能尽快交出成果,透视问题,找到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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