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14025 Ⅲ型环境标志自我声明和验证流程:
ISO14025 Ⅲ型环境标志,致力于帮助企业依照ISO14025等系列国际标准要求和国发(2015)13号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将社会公众关注产品的主要指标与相关标准进行数据比对企业绿色承诺自我声明,接受公众监督执法检查,落实习近平主席提出的“两山”理念,绿色发展三大思路:绿色惠民、绿色富国、绿色承诺,实现公众优中选优、优质优价、知情消费,企业将ISO14025 Ⅲ型环境标志自我声明验证公告的绿色数据指标融入到企业标准。
1、初步审查
验证方依据委托方提供的Ⅲ型环境标志自我声明所有相关文件及资料(包括复印件、扫描件)进行初审,如果检测指标不符合优于国标的门槛条件不签订合同,如果检测指标符合优于国标的门槛条件双方签订委托验证合同。
2、签订合同
双方签订合同。
3、实质性审查
验证方对委托方提供的部分文件资料进行实质性审查核实验证,如果发现上述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与验证不符合时终止合同,委托方承担全部责任。
4、ISO14025 Ⅲ型环境标志自我声明公告
根据国发(2015)13号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并按照ISO14025相关国际标准规范进行技术文件的分类收集整理撰写自我声明公告信息。
5、ISO14025 Ⅲ型环境标志自我声明公告内容双方沟通
有关ISO14025国际标准Ⅲ型环境标志自我声明内容和数据表在公告之前验证方与委托方沟通一致后形成。
6、企业将沟通一致形成的ISO14025 Ⅲ型环境标志自我声明验证公告的绿色数据指标和相关内容融入到企业标准。
7、委托方收到验证方ISO14025国际标准Ⅲ型环境标志自我声明和数据表在3个工作日之内如有异议应该书面通知验证方,否则就是委托方自愿认可的绿色承诺自我声明。
8、ISO14025 Ⅲ型环境标志自我声明和数据表在Ⅲ型环境标志网(www.cscses.com)进行公告。
9、声明:委托方要对提供给验证方文件材料的真实性、符合性、有效性承担全部责任,并愿意接受公众监督、执法检查。委托方若违反上述承诺,需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