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国家标准委官网11月12日消息,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行动计划(2015-2016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67号)精神,近日,国家标准委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建设行业试点工作的通知》(标委办地方〔2015〕163号),选择在石材、人造板(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胶粘剂、服装、家用电器(空气净化器)、家政服务等领域开展行业试点工作。
试点工作主要任务和形式:一是发布指南清单,规范标准公开。以本行业试点的产品(服务)为重点,收集、梳理现行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公布试点产品(服务)领域的标准清单;结合法律法规要求和本行业产品(服务)特点,公布试点产品(服务)应公开的性能或功能的关键指标清单;编制体现行业特点的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声明公开指南,进一步规范企业自我声明公开标准工作。二是开展标准评价,提升服务水平。研究制定试点产品(服务)标准水平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开展对公开的产品(服务)标准进行比对、分析和评价。探索出具评价报告,为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提供专业化服务。指导试点企业按照评价体系和方法开展自我评价,进一步完善标准,提高企业标准水平。探索标准化服务新方式、新业态,为政府、行业和企业制定成套标准化解决方案,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加强宣传引导,促进扶优治劣。通过多种方式宣传行业试点,引导试点企业建立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机制,推行企业标准主要指标“领跑者”制度,指导帮扶中小微企业逐步提高标准水平,服务产业发展、企业创新和品牌打造。推动行业依据公开的标准加强监管和优化服务,将企业自我声明标准公开情况作为评价企业信用的重要参考。
《通知》明确,行业试点工作分为启动部署、组织实施、评估总结三个阶段,提出了加强协调配合、强化组织实施、加强信息报送等工作要求。
试点工作主要任务和形式:一是发布指南清单,规范标准公开。以本行业试点的产品(服务)为重点,收集、梳理现行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公布试点产品(服务)领域的标准清单;结合法律法规要求和本行业产品(服务)特点,公布试点产品(服务)应公开的性能或功能的关键指标清单;编制体现行业特点的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声明公开指南,进一步规范企业自我声明公开标准工作。二是开展标准评价,提升服务水平。研究制定试点产品(服务)标准水平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开展对公开的产品(服务)标准进行比对、分析和评价。探索出具评价报告,为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提供专业化服务。指导试点企业按照评价体系和方法开展自我评价,进一步完善标准,提高企业标准水平。探索标准化服务新方式、新业态,为政府、行业和企业制定成套标准化解决方案,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加强宣传引导,促进扶优治劣。通过多种方式宣传行业试点,引导试点企业建立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机制,推行企业标准主要指标“领跑者”制度,指导帮扶中小微企业逐步提高标准水平,服务产业发展、企业创新和品牌打造。推动行业依据公开的标准加强监管和优化服务,将企业自我声明标准公开情况作为评价企业信用的重要参考。
《通知》明确,行业试点工作分为启动部署、组织实施、评估总结三个阶段,提出了加强协调配合、强化组织实施、加强信息报送等工作要求。
http://www.cqn.com.cn/news/cjpd/1094707.html